49岁男子,25年狱龄,又被拘了
出狱十几天又先后作案7起,涉案万余元
2016年05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16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田龙江 王东) 连续入室盗窃男子被抓获,嫌疑人竟是警方打击多次的熟人。这名惯偷现年49岁,因盗窃而被判刑和劳动教养的时间便有25年,倘若从18岁成年之后开始算起,仅有6年自由之身。
  4月29日至5月7日,博山公安分局白塔派出所接连接到辖区掩的村、小梁庄村、国家村村民的报警电话,称家中被盗。案发后,派出所负责人立即和值班民警及刑侦大队技术员赶赴现场开展侦查。通过走访摸排最终确定了潍坊市临朐人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王某某对民警来说,并不陌生,此人是个老惯偷,去年刚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据了解,王某某1968年生,现住潍坊市临朐县五井镇某村。1990年3月28日,他因犯盗窃罪被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8年8月19日因盗窃被淄博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三年;2002年2月6日因犯盗窃罪被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2年7月26日因犯盗窃罪被博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3年3月6日,因盗窃被淄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15年7月因盗窃被博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6年4月27日刚刚刑满释放。
  屈指算来,王某某今年49周岁,被判刑和劳动教养期限加起来已经25年,如果从18岁成年算起,只有6年的自由身。
  确定嫌疑人后,白塔派出所民警认真分析,认为王某某原先在白塔镇打过工,对附近地形比较熟悉,且其出狱后无固定工作,对此,派出所动员、发动村级巡逻队伍加大村内巡逻密度;同时组织民警进行蹲点守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连续蹲守了7个昼夜后,5月10日上午,在张博路一路公交车站牌处,王某某终于出现。布控民警立即联系附近同事,将刚从淄川乘坐一路公交车到达白塔镇,准备再次实施盗窃的王某某一举抓获。经讯问,王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查,王某某在出狱后短短十几天里,先后作案7起,涉案金额达1万余元。日前,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