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加强游泳池卫生监督保障市民清凉度夏卫生安全
2016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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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张桂庆) 夏季已至,莱芜市游泳洗浴场所陆续活跃起来,纷纷为开馆迎客积极备战。近日,莱芜市卫计委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凤城东大街巡查公共场所时发现,一家“院内游泳场所”正在施工改造。为及时掌握和消除潜在的卫生安全隐患,执法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认真查看了泳址布局,对施工人员进行了详细询问,并第一时间联系经营业主,对改造工作进行了规范性指导。
  根据该场所实际,市所监督员以“强制性喷淋、强制性浸脚池”为重点,对其“更衣间、强制性浸脚池、喷淋和消毒间”的卫生设施布局进行了重新规划,指导其按照《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和《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进行施工,规范各项卫生硬件建设。通过指导,优化了该场所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功能区划分,增强了该单位负责人的卫生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避免了建成后不能高效安全投入使用的情况,起到了减少浪费、节约成本的效果。
  据介绍,与早年建的老游泳场馆不同,国家要求新建游泳场所必须设置“强制性喷淋”。下一步,市所人员将持续关注该游泳场所的改造工作,确保“强制性浸脚池、喷淋和消毒设施”配置到位,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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