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鲁晚报报道了《人防商城“烂尾”,到底该谁负责》的文章,让我说,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而且责任也很清楚。因为对广大市民而言,追责不能“隔手打人”,更何况他们也无法对施工方追责,责任当由市人防办及其所属的人防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原因有三:一来他们是人防项目的建设方,二来他们是烂尾项目的监管方,三来他们是代表政府管理人防设施的职能部门,理应对广大市民负责。
人防设施是济南市民的公共财产,不是市人防办的私有财产,市人防办只是代表政府对其实施有效管理,使其造福于民,管好了是职责所在,管不好就是失职渎职,这个事理很清楚。如今,他们把人防设施管成了“烂尾”工程,使其不仅没有造福于民,反倒给市民生活带来了诸多麻烦,让公共财产受到损害,如此来说,责任理所当然该由他们来负,任何推脱责任的说辞不仅毫无意义,反倒会越描越黑。
任何城市建设项目,开工前都应当完善规划和建设手续,否则就是违章建筑。人防工程虽然性质属于公益,但也不能例外,市人防办理应对此心知肚明,而借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中,没有明确要求办理建设相关手续”的说法,是在故意误读和曲解规定,是为了推卸责任而拿着不是当理说,说轻了是不懂法,说重了其实就是知法犯法。如此作为,出现问题不足为怪,终成“烂尾”更不足为怪。试想,假如当初他们完善了规划,完善了相关的建设手续,还会出这么多问题吗?
实话实说,人防商城成“烂尾”,绝非市人防办及其所属的开发服务中心的主观愿望,但是,出现问题并不可怕,纠正缺点、改正错误,千方百计减少损失就是了,可怕的是,醉死不认那壶酒钱,光想着推卸责任,不想怎么改进工作。固然,导致如今的“烂尾”或许有施工方的多种原因,可要知道这施工方也是你们自己确定的啊,何况你们还负有监管的责任。
推卸责任不是明智之举,而是错上加错,但愿市人防办能明白这个事理。时下不要先想着怎么来推卸责任,而是应当深刻反思错误认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加班加点改进工作,把“烂尾”对市民造成的影响减到最小、把损失降到最低,这才是最重要的。当然,追责也是必要的,否则就难以让相关责任人吃一堑长一智,对那些习惯或善于推卸责任的人来说,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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