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九龙
暴雨、暴雪、道路结冰……过去遇到这样的极端天气,赶着上班上学的人们堵在路上,只能干着急,就算政府临时下发停工停课通知,基层部门往往也来不及执行。近日,济南市政府赋予学校和用人单位自主权,遇极端天气可以“便宜行事”,无疑是给全体市民发了一个民生“礼包”。但是,好的政策还需完善的配套和强有力的执行,否则好政策又要躺在抽屉里烂尾了。
一些地方政府在遇到极端天气时,会采用发布紧急通知的形式,临时停课停工,让群众防灾避灾。不过,突击式决策也存在明显的弊端:天气变化往往瞬息万变,政府看天决策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而且即使做出了决策,常常因为时间太紧,弄得大家措手不及。更重要的是,紧急通知通常行文简练,但是防灾避险的工作却涉及众多环节,没有具体的执行标准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这次《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的出台实际就是将原来的突击式通知变成了常态化措施,将应对个案升级为处置模式。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是一种理念的进步。
好政策如何变成现实,更是每个市民非常关心的。应当说,实施意见的内容较为详细,使得一旦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单位和职工都能有章可循、有序应对,可操作性较强。但是,可操作还得愿操作、能操作。要想让该享受民生“礼包”的市民一个都不少,必须让实施意见真正成为极端天气里市民的“保护伞”,让好政策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考虑用人单位的业态复杂,作息时间各异等因素,实施意见未对极端天气情况下用人单位停产、停工、停业作“一刀切”规定。这种初衷是好的,也是比较现实的做法,可在给用人单位一定灵活性的同时,也意味着给政策的落地留下了口子。“为保障职工安全,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实施意见提前制定具体应对方案”,这句话谁来检查落实,谁来督促整改?拒不执行的用人单位又该如何处理?超出劳动争议救济范围外的市民权益谁来维护和保障?这些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恰恰需要有关部门去思考、完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