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必助积极提供法援服务  
2016年0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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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系级索镇前牛集村村民,2014年因胎死腹中加之婆家人对其冷语相向导致精神异常,经过医院诊断确诊为患有精神分裂症,现在无自知力且尚失劳动能力,2015年春节前被婆家赶回娘家居住。其丈夫刘某为甩掉这个累赘不仅不尽夫妻之间的赡养义务,还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张某父亲家庭贫困,无奈来到该镇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该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翟德涛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马冉冉为本案代理人承办此案,让张某一家人看到了希望。
  张某的父亲坚决不同意刘某提出的离婚请求。本案最终经过法庭审理,法庭采纳了代理人提交的证据和代理意见,认为张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未痊愈,原告刘某应给张某治疗疾病,尽到夫妻义务,判决不准离婚。本案的判决结果达到了申请人的要求,申请人对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服务水平、专业能力等都表示了极大的肯定和感谢,满意离去。
  张某是级索镇“有困必助”法律援助政策的受益者之一。为了使辖区群众能够便捷及时地得到法律援助,级索镇法律援助中心借助该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终端设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站,构筑起了镇、村两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确保每一户家庭都能打得起官司,针对农民工、在校学生、残疾人、鳏寡老人、低保户及其他困难群体,推出了“有求必援”法律援助模式,即只要这些群体有诉求且属实,法律援助中心就必须即时进行立案调查,为他们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保证有困必助。三年来,级索法律援助中心已为特殊群体上门法援3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受到了援助对象的一致好评。
    (马冉冉 何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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