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为何最惹骗子爱
2016年09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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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浩俊

  因电信诈骗频发,一场针对170/171号段通信号码的舆论风暴随之而起,运营这一号段的虚拟运营商则成为社会的“公敌”。所谓“虚拟运营商”,指的就是“从事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高级渠道商。设立虚拟运营商的主要目的,是吸引民间资本,并以此来表达通信行业向社会资本开放的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从41家虚拟运营商的运行情况来看,除极个别有微小的盈利之外,绝大多数都处于亏损状态,有的亏损额还比较大。造成虚拟运营商经营困难的原因,除了刚刚起步,市场开拓难度大、客户资源有限、运行成本高、盈利能力差之外,与现行电信运营机制方面存在缺陷,虚拟运营商的生存环境差、盈利空间被严重挤压等也是分不开的。
  众所周知,虚拟运营商是完全依附于基础运营商的,能否赚钱不仅要看市场和消费者的脸色,更要看基础运营商的脸色。基础运营商可以随时调整与虚拟运营商的利益分配关系,把虚拟运营商的利润空间压缩到最小。显然,对民营资本来说,表面上已经进入了通信领域,实际上并没有有效的生存空间。
  这也意味着,虚拟运营商要想实现盈利,就不可避免地会采用各种不规范行为,对消费者和广大居民来说,就有可能是一种灾难。电信诈骗,就是这样的灾难之一。那么,当我们在指责虚拟运营商管理太不规范、漏洞太多的同时,是否应当对现行体制存在的弊端进行审视呢?假如通信领域的开放工作,不是以维护三大运营商的既得利益为前提,而是对民资也全面开放,让虚拟运营商不被基础运营商牵着鼻子走,其盈利能力和空间就会大大增强,不规范行为也可能随之减少。
  当下,虚拟运营商确实与电信诈骗关系密切,但绝不是唯一的角色,其中,市场公平与否是最根本的原因。既然已经表达了对民营资本的开放态度,不妨就开放到位,让民营资本能够加入到一级运营商的行列,而不是三大运营商的附属。在此基础上,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凡是内部管理不规范、出现问题比较多的运营商,如果屡教不改,就让其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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