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布环境违法“黑名单”,10家企业因存问题被通报
长期欠缴排污费,双星供热上“黑榜”
2016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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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罗静) 25日,记者从淄博市文明办、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双星供热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因存在长期拖欠排污费、未按期履行处罚决定等问题被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环保系统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下狠心、用狠劲、出狠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淄博建设取得新突破,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9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143天,同比增加31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183天,同比增加50天;二氧化硫浓度57微克/立方米,改善27.5%;二氧化氮浓度52微克/立方米,改善11.4%;可吸入颗粒物浓度130微克/立方米,改善10.8%;细颗粒物浓度68微克/立方米,改善14.2%;上半年,获得省大气生态补偿资金1034万元,列全省第1位,蓝繁天数112天,列全省第8位。
  上半年,公安、住建、国土、环保和城市执法等部门联合夜查。截至7月份,全市共检查污染企业、施工工地和露天烧烤3688家(次),提出整改问题621个,查处环境违法车辆436辆,均已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
  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者按照环保法要求加强环境管理、严控污染源排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但个别企业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严格、超标排污、拖欠排污费等问题仍比较突出。本次发布会通报了10家违规企业。
  长期欠缴排污费的企业是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山热电厂、博山开发区热电厂有限公司、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淄博嘉周热力有限公司、淄博双星供热有限公司、山东淄博傅山热电有限公司、山东金海洋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大成农化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处罚决定且约谈后仍不履行的企业是淄博张店埠光建陶厂、淄博宏图建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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