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今起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校园外墙高度不到2米将被通报
2016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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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樊舒瑜) 近日,记者从淄博市教育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提升学校防控能力,防止发生涉校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等事件,维护校园长期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26日起在全市开展校园“三防”建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据悉,排查整治时间为10月26日起至11月12日。排查整治方式为学校自查和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抽查,查出有隐患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
  其中,人防建设方面,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大门内设立专门的警卫室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专职男性保卫干部和专职保安是否按照在校学生(幼儿园)数额配备,是否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寄宿制学校宿舍楼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宿舍管理员须为女性)是否符合人数要求,是否夜间巡查每天不少于2次。寄宿制学校放学后及夜间时段,是否有保安员在岗执勤。
  物防建设方面。重点检查校园设施建设。校园教学区与教职工宿舍等是否与外界实行隔离;校园外围墙体(包括实体墙、透景墙等)高度不低于2米;校内财务室、实验室、重要仓库等要害部位是否安装防盗门、窗等防护设施;与外界相邻的食堂外侧门是否安装安全门,窗户是否加装防护网等。技防建设方面,重点检查校园围墙是否安装周界报警系统,并与校园监控室联网。有条件的校园,教学楼是否安装可与消防及紧急疏散报警装置联动的门禁系统。校园操场、教室、仓库、实验室、大型会议室、食堂、公寓、校园出入口及围墙周边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了全覆盖的视频监控探头和设置监控室。安装高音警报器设置固定或者遥控报警按钮的紧急报警系统是否与公安机关联网。
  各学校要彻查隐患,确保隐患排查活动取得实效。淄博市教育局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各区县学校集中开展校园“三防”建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并对抽查和暗访及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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