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类产品检出药物成分
27种保健食品、配制酒及玛咖制品涉非法添加被查
2016年1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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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23日讯(记者 王小蒙) 11月22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了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俩月以来的查处情况。抽检发现非法添加产品27种,取缔保健食品无证经营单位3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捣毁制售窝点8处,1人被行政拘留。
  今年7月份,省食药监局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全省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宣称减肥等7种功能的保健食品,含有药食两用物质和新食品原料的配制酒,以及以玛咖为原料的玛咖制品被重点整治。
  据介绍,专项行动共检查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生产企业150家,经营单位16143家。抽取了388批次产品,进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项目检验,发现非法添加产品27种,其中25批次产品被确认为假冒产品。其中,问题产品主要涉及缓解体力疲劳、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功能,缓解体力疲劳类产品主要检出西地那非,减肥类产品主要检出酚酞、西布曲明,辅助降血糖类产品主要检出盐酸苯乙双胍、格列本脲。截至目前,已有对于抽检发现非法添加的案件,食药监管部门已采取下架查封扣押、责令召回等措施。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侦破犯罪案件70起,捣毁制售窝点8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01名,行政拘留1人。
  省食药监局同时提醒消费者,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保健功能,保健食品需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或备案,在取得注册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后方可生产销售,并且不得宣称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产品标签是否有“小蓝帽”标识和注册备案号,同时,保健食品一般会标注不适宜人群,购买时需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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