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1月23日讯(记者 邢孟) 23日,记者从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牡丹区2016年度申请第一批廉租住房的补贴开始公示,公示期为15天。
根据《菏泽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相关规定,2016年度菏泽市牡丹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菏泽市牡丹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生活在牡丹区城区内的;享受城镇低保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6340元;申请人无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50平方米(已购买商品房但未交付使用的,视为有房家庭);未租住公有住房的。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标准为三口以下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四口以上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保障面积标准的,补贴差额面积部分)。低保家庭补贴单价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低收入家庭补贴单价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5元。同时,还向社会公布了合格人员和未合格人员名单,并提醒未通过审查的家庭,可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在公示期内向住建局保障科提出复议。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