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2016:“蝇苍拍”态常新为成
菏泽市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精神问题386起,扶贫领域问题87起
2017年01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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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月8日讯(记者 李德领) 8日,记者从菏泽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2016年以来,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6起,处理53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09人。在扶贫领域,菏泽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查案件87起,处理109人,其中党纪处分108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2016年1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处理2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从查处问题类别看,违规公款吃喝3起,占16.67%;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8起,占44.44%;大办婚丧喜庆6起,占33.33%;其他1起,占5.56%。
  就全年来说,386起问题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公款吃喝三项最多,共320起,占比达82.90%。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梳理扶贫领域举报线索,统一建立台账,及时汇总、筛选。收到举报立即核实,发现问题及时严处,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的监督机制。去年以来,共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47件(次),立案审查16件(次),处理17人。
  同时,紧盯重要岗位关键人群,坚决查处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款物、以权谋私、欺上瞒下、优亲厚友、索贿受贿等违纪违规行为。对违纪违规问题快查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做好扶贫领域纪律审查工作的汇总分析,研究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行为的特点和规律,为健全监督机制、遏制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意见建议。
  去年以来,市纪委加大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通报曝光力度,对违规挪用、套取、骗取、截留扶贫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1起51人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通过问责、追责、通报、曝光,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持续震慑,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清除从扶贫工作中谋取私利的歪心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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