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月8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马剑 何英) 因生闲气怒砸邻居屋后水泥地面,反被痛打成轻微伤,邻里双方均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互不退让。日前,定陶区人民法院巧化解纠纷,俩邻居握手言和。
家住孟海镇白屯村的张龙(化名)、张虎(化名)是前后院邻居,2016年10月7日,张虎因生闲气将张龙家的屋后水泥地面砸坏,紧接着被张龙痛打了一顿,经公安机关伤情鉴定,张虎构成轻微伤。
经村、派出所调解未果后,定陶区公安局对张龙作出拘留5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后,张虎起诉张龙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万元;张龙起诉张虎要求赔偿因其故意砸坏的屋后水泥地面造成的损失2万元。
案子转到陈集法庭后,庭长侯凌云偕同法官谢海龙、张士全、牛志国等人到白屯村了解情况,经说服调解,张龙张虎同意撤诉。不料,张龙撤诉后,张虎又拒不撤诉,陈集法庭只好判决张龙赔偿张虎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共计5200多元、张龙承担诉讼费500元。
2016年11月1日,张龙重新起诉张虎要求他将故意砸坏的水泥地面恢复原状。开庭时,庭长侯凌云、法官谢海龙阐明法律,释明法理,结合自己日常处理的矛盾纠纷进行以案说教,入情入理地进行劝导,为真正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合议庭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对该案进行了调解,最终,张龙赔偿张虎各种费用6500元(含上次判决的5700多元),俩邻居握手言和。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