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月里,俩醉驾的“进去了”
都醉驾且有恶劣情节,被执行两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2017年0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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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2月9日讯(记者 陶相银) 还没出正月,吕某、高某就被送进威海市看守所执行两个月的拘役,另各被罚七千元、一万元。两人都是在去年醉驾且阻碍执法或逃逸,因此被执行实刑。
  吕某被查是在去年7月27日凌晨,他驾车撞了路边隔离护栏,特巡警首先赶到现场,吕某拒不交代身份也不出示驾驶证,而且威胁民警、抢夺警察证。经抽血检验,吕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每百毫升143.85毫克,已超过醉驾标准。
  高某醉驾肇事则发生在去年10月29日下午,他驾车拐弯时撞上对向一辆小客车,高某驾车逃逸,没跑多远就被拦下。抽血检测,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每百毫升232.63毫克,也已远超醉驾标准。
  法院审理认为,吕某在民警检查时有拒绝、阻碍检查行为,应从重处罚,不宜对其缓刑,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他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每百毫升200毫克以上,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法院认定应从重处罚,不宜缓刑,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他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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