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红利要让人有更多获得感
2017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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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个税征收要考虑到家庭生计的情况时,这一税种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变为“家税”了。一般地说,家庭的经济活动并不是按月平均分配的,按年征收个税,可以使纳税人更合理地考虑家庭支出,再按照家庭实际情况设计不同的扣税标准,能够使纳税人更直接地享受到个税改革红利的获得感。
  □周俊生

  财政部部长肖捷昨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回答有关个税改革的问题时介绍说,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总的思路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案总体设计、实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
  个税改革,近几年一直是民众所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不少人对目前的个税征收制度有一种感觉,认为现在缴纳个税的主体部分是工薪阶层,而更多的富豪由于其收入途径多元化,有的甚至是灰色收入,游离于个税征收之外,导致个税出现了“劫贫济富”的倾向。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舆论一直在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以减轻民众的个税负担,也有要求更多地考虑纳税人家庭情况,使家庭经济较差的群体能够得到更多的个税减免。
  对于民间的这种呼声,政府曾经给以积极的回应,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个税改革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容之一。从肖捷在此次记者会上披露的内容来看,改革的思路基本已经成熟,这就是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个税征收,征税范围除了工资薪金,还包括其他劳务所得,这将使纳税人不再是单一的工薪阶层,而是可以包括所有的有收入者,改变个税征收由工薪阶层唱主角的现状,使高收入者承担更多的纳税义务,使个税能较好地发挥调节民众收入的积极作用。
  今年两会期间,民进中央提交了关于提高劳务所得税起征点的提案。劳务所得税从其性质来说,与个税并无什么不同,但与个税多次提高起征点不一样的是,劳务所得税的起征点仍然执行30多年前的标准即800元,这已与现实严重脱节,因此民进中央的这个提案得到了舆论的广泛支持。而按照肖捷披露的个税改革方案,劳务所得税基本上已放在其中通盘考虑,并将和个税设计一样的起征点。 
  个税改为按年征收并将劳务所得税合并计算后,舆论曾经呼吁的个税征收要考虑家庭情况就有了落实的条件。实际上,当个税征收要考虑到家庭生计的情况时,这一税种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变为“家税”了。一般地说,家庭的经济活动并不是按月平均分配的,按年征收个税,可以使纳税人更合理地考虑家庭支出,再按照家庭实际情况设计不同的扣税标准,能够使纳税人更直接地享受到个税改革红利的获得感。
  个税还可以起到政策激励的作用。比如,目前国家对生育“二孩”持鼓励态度,但生育一个孩子毕竟需要家庭付出巨大代价,那么,对这部分家庭减征或者免征个税就能够起到鼓励生育“二孩”的作用,使整个家庭都能受益。再比如,民众用于创业、慈善等方面的支出是否可考虑抵扣个税,住房去库存压力大的地区是否可考虑对购买住房的家庭免征购房额度内规定比例的个税,都是可以研究的。总之,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要让民众更多地体会到改革所带来的实惠。
  当然,要实现肖捷提出的这个改革目标,从现实来看还面临不小的困难。其中最突出的便是社会诚信的缺乏,使各项收入加总计算纳税额会出现漏洞,导致偷漏税增多,因此需要国家抓紧进行征信机制和货币电子化建设,使每一笔市场交易都能有信可征。这项改革对民众也提出了要求,民众依法纳税,国家则在制度设计上多考虑减轻纳税人负担,并且激励纳税人的家庭经济用度向国家鼓励的方向倾斜,从而表现出民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使这个在国家税收体系中的“小税种”发挥出大作用。
  (作者为知名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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