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85元万8.
2017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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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3月7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梁涛) 近日,家住牡丹区沙土镇的吴文静等7名农名工终于如愿拿到了拖欠半年的工钱。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自去年12月底牡丹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以来,牡丹区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2起,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85.8万元。
  据介绍,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牡丹区从2016年12月12日开始,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开展集中检查。
  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检查了13个建设工地和174家劳动密集型单位,涉及职工人数4000余人,其中农民工2220人,未成年工16人;存在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22户,涉及职工人数820人,其中农民工513人,未成年工3人,涉及金额316.74万元;补发工资人数570人(农民工520人,未成年工3人),责令支付工资185.8万元;移交公安机关1起,商请公安提前介入2起。专项检查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悉,这次检查范围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等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通过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专项检查行动中,联合执法组严格执法,明确了“三优先一重点”的工作模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排查过程中,联合执法组现场协调、指导、督办,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单位,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依法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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