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大中商超放心肉菜公开评价工作
潍坊将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2017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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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4月17日讯(记者 王小蒙) 近日,山东启动大中型商场超市放心肉菜公开评价工作。山东省食药监局将对全省大中型商超进行检查,督促大中型商超加强肉品、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17日,记者从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潍坊市拟从今年4月到10月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初步计划到6月份,每个县市区至少1家大中型商超试点创建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据介绍,大中型商超是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的责任主体,要主动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商超要建立健全肉类、蔬菜、蛋类、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从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源头管控、进货查验、销售过程等方面把关,保证“肉、菜”质量安全。各县级局要组织有条件的大中型连锁商超于4-6月份进行先行试点,带头引领,树立样板,总结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下半年全面推开;各大中型超市要积极响应,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据了解,示范创建工作自2017年4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4月30日前,制定具体创建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5月1日-5月20日,参与创建的大中型商超开展自评。每个县市区根据检查情况确定1个创建试点单位。6月20日前,向社会公示第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试点单位名单,接受消费者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单位,经履行规定程序后,统一向社会公布。6月底将对上半年试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问题和不足,提炼经验,将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开,争取10月底实现辖区内90%的大中型商超参与创建。
  据了解,本次“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商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的,严格实施“肉、菜”市场准入,建立完善“肉、菜”追溯体系和全面实行“肉、菜”信息公示等措施,不断强化大中型商超保障“肉、菜”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引导全市大中型商超全面建立来源信息可溯、质量安全可靠、群众放心消费的现代“肉、菜”流通与消费格局。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提出:开展供应商资格清理行动、实施“农商直联”,提高“肉、菜”直采比重等六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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