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本报通讯员 陈宜森
“贷款到期了,我没钱还贷,心里就害怕,担心银行起诉到法院。这次法院先不立案,由人民调解员先给我们做调解工作,我们明白后及时和农行达成付款协议,没有诉讼费和执行费,我们真感谢法院为我们提供的人性化服务。诉前调解就是好!”
7月21日中午,商河县贾庄镇街西王村的石云兰紧紧握着人民调解员庞林静的手激动地说。
原来,2016年1月19日,石云兰在中国农业银行商河县支行贷款五万元,用于其兄的危房改造,贷款到期而未能偿还。近日,银行客户经理到商河法院咨询起诉事宜。该院立案庭庭长孙浩了解这一情况后,决定启动诉调对接机制,派出在庭值班的人民调解员庞林静与立案庭干警前往借款人所在的村进行诉前调解。
由于当事人在该院怀仁法庭辖区,怀仁法庭为诉调对接流动服务站站点,为做好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怀仁法庭亦派人前去配合。
经过一上午的沟通交流,当事人充分认识到了借款不还的法律后果,同意定期偿还借款。协议达成后,由怀仁法庭制作司法确认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每年我们起诉到法院的借款合同案件有几百起,诉讼时限长,诉讼成本高。现在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对于一些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家的、已经到期的借款合同案件,法院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先行诉前调解,既减少了我们的诉累,又节约了诉讼成本,达到了我们收回贷款本息的目的,效果非常好。本来通过诉讼可以最少三个月能结的案子,现在一天就结了,为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点个赞!”中国农业银行商河县支行客户经理对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很满意。
仅这一天,该院立案庭就派出两个诉调对接流动服务小组前往贾庄镇三个村,现场调解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三起,解决争议标的额十几万元。
为缓解案多人少难题,切实做到案件的繁简分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该院于今年六月初就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该院立案庭和四处派出法庭建立了人民调解室。
由于人民调解室空间有限,且当事人由于农忙来法院或法庭多有不便,该院立案庭和四处人民法庭成立诉调对接流动服务站。哪里有纠纷,立案庭和人民法庭就共同参与,与法院选聘的人民调解员一道,前往纠纷所在地进行调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据不完全统计,成立诉调对接流动服务站以来,立案庭和四处人民法庭共调处简易纠纷案件20余件,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商河法院怀仁法庭庭长李思勇对此深有感触:为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纠纷,在怀仁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的基础上,建立诉调对接流动服务站,对一些简单的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既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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