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8月2日讯(记者 贾凌煜 见习记者 周伟佳 通讯员 王帅) 3日起,济宁市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严格界定了7种行为属于“吃空饷”。市民只要发现“吃空饷”行为,便可拨打12310举报。
这7种行为分别为: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济宁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将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随时受理各类举报。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结果。对上级检查发现或转办交办的投诉举报事项,应当在1个月内(另有时限的,按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并报告结果,复杂问题经请示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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