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8月2日讯(记者 孔令茹) 今后在济宁曲阜机场净空保护区内乱放“低慢小”航空器将重罚,根据情节,最高罚款10万元,并量刑处理。
《济宁曲阜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中提出,济宁曲阜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千米,跑道端外各20千米的长方形区域。
在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以下升空物体施放: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无人驾驶飞机、三角翼(含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航空模型、航天模型、飞艇、热气球、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孔明灯等。
济宁曲阜机场自2008年通航以来,严控“低慢小”航空器的施放,到目前为止仅出现过一例在净空保护区内违法施放的情况。“2012年,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出现一个用于广告宣传的热气球。由于未提前报批,属于违法升空航空器。根据当时的情况,做了严肃处罚。”济宁曲阜机场有限公司运行保障部书记郭峰说。
违反《济宁曲阜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如出现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等情况,将根据情节严重进行责令改正,或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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