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求助:
市民管先生2016年3月从王先生那里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包含地下室),并且当日就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总房价为80万,签订之日先付2万定金,在4月4日前支付35万,剩余45万贷款偿还。4月21日,他们双方变更了协议,约定管先生先付20万,之后的15万待王先生办理完房产证后再付清。随后22日,管先生支付20万给王先生,王先生交付了房屋和车位。
2016年8月8日,上述房产办理了初始登记,所有权人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具备办证条件。但是,王先生这个时候拒不办理自己的房产证,更不给管先生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且逾期偿还银行贷款长达6个月。无奈之下,2016年9月30日,管先生暂代王先生偿还银行6个月贷款17198.18元。
针对王先生拒不办理房产证,而导致管先生的过户诉求迟迟无法得到落实,我们特邀请齐鲁律所高强律师进行分析评论。
齐鲁律师所高强律师:
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由二手房买家替卖家偿还用于购买不动产的银行贷款。但是,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过程中,为防止非法避税,登记簿中必须先登记到王先生名下,再登记到管先生,但是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直接办理到买家管某的名下。
双方可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由管先生代王先生一次性偿还银行剩余贷款,第三人房地产开发商在管先生偿还完银行贷款后协助王先生将不动产转移登记至其名下,再由王先生转移登记至管先生名下,管先生在不动产登记至其名下后,将剩余房款一次性支付给王先生。
记者帮办:
二手房买卖市场中,在房屋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进行买卖的情况已屡见不鲜。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也不胜枚举,建议在签订该类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聘请专业律师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问题进行预测和规避,以避免在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增加时间和金钱的成本。
此外,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我们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记者 赵夏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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