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问答
2017年10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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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打工后,我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职工托管的形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山东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17年最低缴费基数为3178元/月),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于凯)
  养老保险已经累计交够15年,但在多个省市有过工作经历,可以选择在哪里退休?
  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姜文景)
  到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答:1、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延长缴费未满15年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延长缴费后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也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曲胜男 都慧)
  孕妇有居民医保,配偶参加职工社保,生孩子怎样报销?
  答: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连续参保缴费1年以上的参保居民,孕期检查费及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享受报销。发生的孕期检查、生育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实行定额管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定额标准为孕期检查费每人800元,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每人2800元。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女方无工作单位或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享受报销生育医疗费的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50%的,按50%支付;低于50%的,据实支付。如果女方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两种医疗待遇不重复享受。
(刘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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