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开展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整治
2017年10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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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文登10月17日讯(通讯员 刘超) 文登区社保中心内控科正在对社保退休基金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着重治理重复领取退休待遇和多领取退休待遇等问题,保障社会保险退休基金依法进行拨付,保障我区社保基金不少发一分钱,也不多发一分钱。
  社会保险基金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其作为稳定社会的“减震器”、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合理调节社会收入差距、有效促进经济、社会文明发展等方面的功能愈发明显,并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的“养命钱”和“救命钱”。对此,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在国家人社部的领导下联合其他地市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退休基金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社保内控稽核体系,保障文登区社保退休基金的安全。
  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社会保险内控稽核的主要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联合公安系统等部门审查已死亡的退休职工是否仍在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已经死亡的退休职工需其家属到我区社保中心办理退休职工的死亡手续。职工家属需要携带死者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火化发票等手续到我区社保中心2-10号窗口办理手续,计算一次性救济费,丧葬费,遗属补助等待遇。另一方面区社保中心内控稽核科也着重审查同时在两地领取退休待遇的人员,退休人员在我地办理了退休手续,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同时在异地领取职工养老退休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以及遗属待遇的员工需要在两社保中心任选一地办理中断手续。
  近年来,也有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将社保基金视为“唐僧肉”,试图通过不正当途径骗取社保基金获取利益。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给社保日常工作造成了极大干扰,同时也损害了众多参保人的权益。”据了解,目前全国立法机关已明确将骗保入刑。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立法解释,明确以诈骗罪处罚骗保。同时,《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进行了专门的法律责任条款规定,依法严惩骗保行为。
  区社保中心提醒,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一人只能享受一份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的需退还。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仅要退还其骗取的待遇,而且还要北处以骗取金额2-5倍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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