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律职业门槛势在必行
2018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刘勋

  今年起,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考试条件一直备受关注。近日,司法部发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报考者需要有本科及以上法学专业背景或者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关于“新司考”的考试实施办法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去年最后一次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创造了历史新高,其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职业的门槛要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会更加苛刻。这让那些没有法律学历背景而希望进入法律职业的群体感到恐慌,他们希望能够抓住最后一次机会。去年没有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的非法学专业考生以及后来的非法学专业毕业生都非常关注具体的实施办法,而那些拥有法学专业学历的考生同样关注,毕竟限制报考的政策可以提升他们自身的学历竞争力。
  征求意见稿明显提高了法律职业的门槛。该意见稿第九条规定:报考者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相比较过去的司法考试政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更加强调学历的重要性,无论是法学专业还是非法学专业都必须是全日制学历,不再允许成人自考、网络函授等非全日制学历的考生报名,而且还必须获得相应的学位。而以前报考司法考试只要求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即可,报考门槛比较低。
  司法考试报考门槛低会造成法律职业群体整体素质的参差不齐,司法考试作为一次性的考试,对人才的选拔作用毕竟有限,存在难以避免的漏洞与短板。不少从未学习过法律,也未从事过法律工作的考生,通过几个月的努力就能通过司考。法律职业需要系统地学习、长期地积累才能很好地胜任,司法考试侧重于对技能的考察,无法引导考生形成正确的法治理念,无法帮助考生构建完善的法律职业道德观念。过去的司法考试之所以报考门槛低,主要就是因为要满足国内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近些年,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数量大大满足了社会需求,已经呈现过剩现象,这就给建立更高水平法律职业队伍提供了人才基础。
  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提高法律职业门槛势在必行。征求意见稿应该继续细化报考条件,例如要具体阐述什么是“从事法律工作”,既要给非法学专业考生创造考试机会又要提高门槛,这个标准的细化不容回避。笔者认为,“从事法律工作”应该是在司法机关、公证仲裁、执法部门从事专业辅助工作,或者从事律师助理、公司法务等工作,还应该详细规定证明材料的标准,只要这样才能让制度更具有说服力,才不至于出现争议与质疑。总而言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处处体现“从严”的标准要求,总结司法考试的经验教训,建立科学公正严格的法治人才选拔机制,真正助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工程。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