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春节以来,商河县公安局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烟花爆竹禁放巡查力度持续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月28日,赵某在明知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心存侥幸,于当日15时30分左右燃放轰天雷一箱,后被匿名举报。县公安局接举报后,许商派出所、治安大队、商中路派出所迅速出动,调取并固定证据,锁定违法行为人,赵某在证据明确的情况下,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3月1日,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赵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开出自禁放规定实施以来的第二张禁放罚单。
(通讯员 曲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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