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在全省率先印发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
5月底前全市所有水域将有湖长
2018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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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巩悦悦 通讯员 王兆成) 近日,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以厅发〔2018〕15号文件印发《淄博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成为全省首个印发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的市。
  方案确定5月底前,全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建立市、区县、镇(街道)、村四级湖长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按照淄博市河长制总体目标,将河流与湖泊的管理保护有机结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持续深化和推进河长制。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在马踏湖及统计在册的176座水库、新建人工湖泊等水域分别设立市、区县、镇(街道)、村四级湖长,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湖泊等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各级总河(湖)长对辖区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辖区河长制湖长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等六大任务的实施落实。
  方案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分类指导、完善监测监控、加大保障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引导公众参与等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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