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64家单位因食药问题吃罚单
新元学校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罚5.5万元
2018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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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巩悦悦) 10日,淄博市食药监部门向社会公布了一期行政处罚信息,涉及64家单位。其中,新元学校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处罚款5.5万元。
  经记者梳理,部分行政处罚信息如下:淄博贝尔韵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重庆路药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个人处购进药品,被依法没收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罚款17960.25元。山东淄博新元学校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处以罚款5.5万元。博山致远文具经营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博山城西焦洁食品经营店经营标签未清晰标示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被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被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桓台县中医院使用劣药,被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淄博奥华经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山东成和商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沂源县中庄镇富家庄村卫生室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被处罚款1000元。科迪电子商务淄博有限公司淄川雁阳美地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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