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18日讯(记者 王雅春) 16日,高新区交警大队化马湾中队巡逻时,查获一辆超载的三轮车,核载480公斤竟载9385公斤,满满一车碎玻璃,竟超载19倍。
16日晚上7点左右,泰新高速路上一辆三轮汽车吸引了交警的注意力,车厢被加高,走近一看,车厢里载的全是碎玻璃,车辆明显下沉。交警及时将三轮车拦停,并对车上物品进行过磅称重,核载480公斤的车竟超载1800%,着实吓了交警一跳。
在该车按规定卸货转运后,化马湾中队交警依法对其罚款1000元,并扣6分,交警发现司机毛某驾照已被扣18分,加上此次6分,已达24分。司机需要考科目一、二、三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依法取得牌号的三轮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应当符合核定运载质量,严禁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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