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张嘉欣 陈亚辉
最近一个多月,济南大街上共享汽车逐渐多了起来,然而共享汽车发生事故如何追责?肇事司机拿亲友驾驶证注册这种漏洞如何避免?
新用户注册
只认证不认人
在现实生活中,车主在将车辆借给别人驾驶时,有确认其驾驶资格的义务。
共享汽车运营公司作为共享汽车的产权方,在将车辆交给用户驾驶时也应当确认其有驾驶资格。
那共享汽车公司又是如何履行这一义务的呢?记者测试发现,按照共享汽车的用车流程,用车只需下载其APP,然后填写身份证、驾驶证、绑定信用卡,等待后台审核通过后即成为用户,可以使用车辆了。审核主要是核对所填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若有人使用假证件会被识别,但若像焦某一样用亲友真实有效的信息注册,一般说来,系统是没有分辨真伪能力的。
简单说,共享汽车的注册是只认证件不认人,一个真实有效的证件注册成为用户后,具体是谁在使用该账户,用车公司是无法预知的。记者拨打了肇事车辆所属的GoFun共享汽车客服询问,对方表示对此用户在注册时的协议有规定,如将共享汽车交给非授权人驾驶,将被收取2000元违约金。
平台运作有瑕疵
小伙妻子也有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和共享汽车公司如何划分责任?记者下载了相关APP,发现在新用户注册时有一个租赁服务会员协议,其中有这样一条内容:“因会员自身原因(如:驾驶习惯、误操作、保管不当、酒驾、超速驾驶、违规停车等)对车辆造成损失,应由会员承担相应及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孙才望律师认为,共享汽车是一个运营的平台,其用户注册“只认证不认人”,无法对用户是否本人在用车进行辨认。从这个角度来讲,其运作是存在瑕疵的,给无证的焦某驾驶共享汽车留下了空间。焦某的妻子明知丈夫没有驾驶证,还放纵其使用自己证件注册共享汽车账户,也存在过错。
依此,孙才望认为,本起事故中的受害方可以将焦某、焦某妻子以及共享汽车公司一并列为被告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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