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今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3940人
2018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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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德领

  23日,齐鲁晚报记者从菏泽市教育局获悉,《菏泽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出台,今年招生计划53940人,比去年增加3738人,其中,菏泽一中面向全市(不含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自主招生100人,面向全市招收国际班100人、足球班80人;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 山东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山大附中实验学校面向全市(不含定陶区)自主招生1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26000人。

5月4日起网上报名
  2017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hzzzpt.com),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考试巡查、阅卷及录取等工作。
  今年全市统一使用平台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7日,学生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填报。具有菏泽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菏泽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过且毕业时间不超过一年)和具有菏泽户籍外地回菏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名。高中阶段学校在籍或毕业的、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和户籍均不在菏泽的不得报名。“3+4”高师、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志愿设置方面共设置四个批次,考生可根据规定并结合个人意愿及学业情况,任意选报1个批次或者多个批次,每个批次按以下要求填报志愿。其中,批次一为“3+4”高师院校志愿,设1个学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批次二为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具体设置与填报要求由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批次三为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志愿;批次四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1个学校志愿。
县区高中招生限区域
  《意见》要求,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面向本县区招生,非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菏泽一中及牡丹区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民办和民办公助普通高中学校在第一次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面向全市招生,须纳入市、县区统一管理,严禁学校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
  具有菏泽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择学籍所在学校作为报名地点。具有菏泽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菏泽户籍外地回菏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择户籍所在县区作为报名地点,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指标生计划招生制度,初中学校本学区的在籍应届毕业生均具有指标生资格,指标生计划不低于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数(不含自主招生、国际班、足球班)的60%。
6月12日-14日开考
  2015级初中学生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时间为6月12日-14日。6月26日,市教育局发布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6月27日前提出复查申请,由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后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总分增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增加10分。军人子女考生按《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颁布施行为界限,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类考生继续执行《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试行)》“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总成绩加10分”的规定。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加分政策;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实行独生子女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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