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涉恶犯罪嫌疑人被“捕诉”
2018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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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路龙帅 通讯员 高忠祥) 4月24日,记者从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共依法批捕、起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黄赌毒等重点领域恶势力犯罪嫌疑人20人。
  据介绍,今年以来,德州市检察机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坚持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相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据了解,德州市县院检察长坚持带头办案,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扫黑除恶工作组,实行专案专办,专人专办,突出惩治威胁政治安全、“村霸”等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案情重大的黑恶势力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从快审查批捕起诉,构建起扫黑除恶办案“绿色通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督促相关机关规范执法办案活动。并及时梳理办案中发现的涉黑涉恶、“保护伞”及漏捕漏诉等犯罪线索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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