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人社·系列惠民政策解读(八)
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和转移接续说明
2018年06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长清区对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体有哪些惠民政策?
  (一)对重度残疾人实行政策优惠
  1.缴费优惠
  区政府要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不低于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
  2.待遇优惠
  重度残疾人经本人自愿申请,可提前5年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农村贫困人口采取社保兜底
  1.针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范围,由财政全额代缴不低于最低档次的保险费。
  2.做好易地搬迁农村贫困人口的居民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易地农村贫困人口在原参保地的参保年限累计计算,实现保障权益随参保居民流动转移,保障个人权益不受损害。
  (三)对优抚对象实现待遇叠加
  针对低保五保优抚人群,明确了在现阶段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等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并兼顾现行政策的原则,确保现有待遇水平不降低。
  怎样办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一)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期间跨地区转移,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年龄,已领取养老待遇,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待遇。
  (二)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规定了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办法。
  1.参保人员从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限。
  2.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