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居民家庭财产上一把“安全锁”
治安保险助力“平安山东”建设
2015年09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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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9月,济宁市一村民家里发生火灾,当地人保财险迅速按治安保险合同规定向其赔付8220元;2014年8月18日,一场暴雨将东营辉煌庄园小区很多财物淹泡,人保财险一天内赔付共计2.2万元……从2003年全国首创到如今成为全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和平安山东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治安保险的星星之火,已有燎原之势。
  据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介绍,治安保险不同于普通商业保险,而是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因而保障程度更高。比如同是10元保费,治安保险的保额一般能达到1万元至1.3万元,而商业保险仅为六七千元。治安保险的基本工作框架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综合治理部门组织协调,以行政村(社区)和保险公司为主体,以一系列合作协议为基础,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组织居民缴纳一定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承担家庭财产损失补偿责任,从而实现风险转移,帮助百姓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山东治安保险始自2004年,是山东省聊城市新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与当地人保财险的创新之举。10年间,聊城市88%的参保社区成为零发案社区,98%的参保社区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当地居民的安全指数和幸福指数一路狂飙。简单来说,治安保险的保障范围包含房屋、室内财产、地下室、电动车被盗、被抢;房屋和家庭财产遭受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以及被他人恶意破坏等居民生活中常见风险。开办11年来,它不仅弥补了居民财产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受损利益,为投保居民家庭财产上了一把“安全锁”,还有效分散了社会风险,节约政府行政资源,缓解社会矛盾激发。
  如今,治安保险工作又有了新的目标。日前,记者从全省治安保险工作会议获悉,2015年山东省治安保险工作的发展目标是全省治安保险县区覆盖率达到100%,居民户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全省参保户均余额提升至2万元以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治安保险保障方案,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扩展承保风险较高、群众需求迫切的保险责任,如将家庭农用机械及居民户外盗抢保险纳入承保范围。为提高承保理赔服务品质,我省将继续完善“小额赔案快速处理”机制,提高赔案处理速度,推行“阳光理赔”,避免道德风险,维护群众利益,改善出险居民的服务体验。
  (财金记者季静静 通讯员尹涛 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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