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阶梯水价新标准出炉
到户水价最低档为每立方米3.25元,比现在多5分钱,12月1日开始执行
2015年09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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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0日讯(记者 董惠)20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城区阶梯水价新标准出炉,居民生活用水分为三档,水价逐档递增,到户水价最低价每立方米3.25元比原先的3.20元每立方米多0.05元。经市政府同意,新标准将于今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自2006年10月1日起,城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2011年11月1日起,中心城区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节水意识,市发改委于今年6月份召开了阶梯水价听证会。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12月1日起,中心城区将执行阶梯水价新标准。实行阶梯水价后增加的收入,用于供水企业实施户表改造,弥补供水成本上涨和保持第一级水价相对稳定等。
  其中,第一阶梯用水量按每户每月10.4立方米,每户每年125立方米,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25元,其中基本水价1.80元、水资源费0.5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第二阶梯用水量按每户每月10.5立方米至17.2立方米,每户每年126立方米至206立方米,综合水价每立方米4.15元,其中基本水价2.70元、水资源费0.5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第三阶梯用水量按每户每月17.2立方米以上的用水量,每户每年206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每立方米6.85元,其中基本水价5.40元、水资源费0.5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实施范围为:城区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城区居民用户。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家庭用户的基本水价,在居民第一阶梯价格的基础上,基本水价每立方米提高0.15元,即1.95元。
  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及公益服务机构、宗教组织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基本水价标准每立方米1.95元。
  对城区一户一表、合表的低保户,根据市民政部门提供的在册户数或证明,水费按第一阶梯水价执行,即基本水价按每立方米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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