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小型客车高速不免费
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违反规定将被罚款二千元
2015年1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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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7日讯(见习记者 李洋 通讯员 殷超) 27日,记者从山东高速济南分公司相关部门获悉,2016年元旦放假期间(1月1日-1月3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高速公路不享受免费政策。
  据国务院发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元旦放假期间(2016年1月1日至1月3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高速公路不免费。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而元旦不在免费节假日内。所以,元旦期间市民走高速仍正常收费。
  此外,记者从山东高速济南分公司获悉,为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2016年元旦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
  此次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0时至1月3日24时。1月1日0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化品运输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罚款。
  届时,济青高速淄博段各部门将配合高速交警部门,禁止元旦期间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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