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最高可罚30万
章丘地震局发放3000余小册子宣传抗震新规
2017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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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送新规活动吸引了大批市民签名。
     本报12月7日讯(记者 石剑芳 通讯员 田继军) 《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1日起施行。当天上午,章丘区地震局举行《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签名送新规活动,现场市民签名领取《条例》,领取该局印制的手提纸袋,并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宣传该《条例》。
  据了解,该《条例》明确全省建设工程按照不低于地震烈度七度进行抗震设防。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应当在国家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地震小区划图、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高一档确定,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另外,长期以来,农村居民个人自建住宅等乡村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现象较为普遍。为此,《条例》第31条至第33条对乡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进行了规范,强化鼓励引导和主动服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引导农村居民建造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住宅。《条例》还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地震局局长曲士铜介绍,下一步,该局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建设工程抗震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震、抗震意识和能力;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建设工程地震灾害保险,增强抵御地震灾害风险的能力;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抗震设防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为经济社会建设做好安全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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