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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法集资,全市抓了47人

去年至今立案42起,噱头有房地产、养老、教育、培训、慈善、收藏等

齐鲁晚报     2019年05月17日
  本报威海5月16日讯(记者 陶相银) 15日,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公安局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整体情况。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破获经济案件212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83人。
  在打击非法集资领域,公安与地方金融监管、银保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相继组织了打击金融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2018年以来,全市共立非法集资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名。
  在打击传销领域,自2017年8月开始,威海市公安局针对部分区域聚集型传销较为猖獗的实际情况,以乳山银滩、南海新区为突破口,在全市开展了“秋风”专项行动、南海传销专案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活动,共破获传销案件93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21人,遣散1.2万余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3480余万元。
  在其他领域,2018年以来,破获假币案件3起,抓获嫌疑人3人,追缴假币63万元;破获涉税案件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避免和挽回税款损失1.3亿余元;破获地下钱庄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涉案金额1.42亿元;破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19人,涉案总价值达1亿元;破获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金额221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反保险欺诈工作站接到有效报案线索52起,处结50起,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避免经济损失80余万元。
  今年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第10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宣传主题为:与民同心,为您守护。威海市各级经侦部门也通过多种方式,围绕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传销犯罪,介绍犯罪形势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讲解常见犯罪伎俩及其“庞氏骗局”本质,向大众传授防骗知识和防范技巧。
  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频发,此类案件不仅严重危害了金融秩序,更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民警介绍,非法集资的形式已从直接集资向房地产、养老、教育、培训、慈善、收藏等领域转移,非法集资的手段繁多。
  目前,社会上有着众多的各类理财类公司,其中有不少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虚假宣传、违法违规经营理财产品等情况。不法公司往往就有着工商登记的合法身份,且门面豪华,用以骗取群众对其背景实力的信任,向市民推销投资项目和理财产品,继而“高额回报”吸引受害人掏钱。
  近几年来,以网络科技、电子商务、文化传媒等为名目成立的公司也不在少数,其中不乏“挂羊头卖狗肉”者,涉嫌非法集资。他们以受害人并不熟知的“科技产业”“节能产品”“慈善互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网络理财”“养老扶贫”等新鲜词汇为幌子,但核心还是“高息”、“免费”、“高回报”等诱饵,运作伎俩仍是拆东墙补西墙、击鼓传花的老套路。
  “消费返利”原本是一种常见的促销手段,相当于打折活动。近年来,这一促销手段却被不法分子包装成众多诱人的概念,比如消费全返、消费相当于存钱、消费致富等。正常“消费返利”比例不会太高,但不法的“消费返利”却可“高额”乃至“全额”返还。正常“消费返利”可当场或短时间内兑现,不法“消费返利”却是承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返还,为资金链维系留下可操作空间。
  一些更为隐秘且披着“期货交易”或“现货交易”外衣的网络平台也大量涌现,这些并无资质的黑平台向受害人承诺以高息回报,或在起初给受害人尝到短期获利的甜头,诱骗受害人的资金投入。
  识别非法集资活动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判断。
  第一,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一是是否注册合法公司;二是是否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资质;三是是否超范围经营。
  第二,看是否承诺高额回报。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的一个显著特点,一般情况下,年化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第三,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所谓“不特定对象”是指社会公众,不论熟人、生人都是他们非法吸收存款的对象。
  第四,看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即以合法的身份从事非法吸收存款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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