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11日讯(记者 夏侯凤超) 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并对复查测评成绩排名靠前的33个全国文明城市(区)通报表扬。济南市再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继续位列省会、副省级全国文明城市第一,实现了自2018年以来年度测评“三连冠”。
济南市于2017年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后,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制定出台《济南市文明城市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抓好理想信念的大事、群众身边的小事、城市发展的实事、社会治理的难事,着力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在创建过程中,济南市坚持高位推动抓创建,成立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起市领导包保重点项目责任制,每年召开深化创城工作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实施城市提升十大工程、城市品质“十化”提升行动,推动文明创建与城市发展同向同行。
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济南市继续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抓手,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启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 加快打造魅力泉城”十大专项行动,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协作、无私奉献、不畏艰险、敢打必胜、挑战极限、争创一流”的济南创城精神,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美化、公共服务改善、交通秩序畅通、生态环境提升、文明行为培育等具体任务落实落地,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了文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