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共享阳光 威海市精准扶持盲人按摩(2017—2020)创业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威残联〔2017〕25号)。
(二)扶持对象及标准
扶持对象:本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具备劳动能力且愿意从事盲人按摩工作的视力残疾人。
开办的盲人按摩机构,一般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时间为上一年度。扶持标准:每个新开设按摩机构(店)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
(三)申报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残疾人证、保健按摩或盲人医疗按摩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四)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向镇、街、金山管委残联提出申请,由区残联审核,审核通过上报市残疾人就业中心,市残疾人就业中心根据申报情况下拨扶持资金,区残联于20个工作日内将扶持资金下发到位。
(五)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
各镇、街、金山管委残联,区残联教育就业部电话:608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