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6月21日讯(记者 赵波) 21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土地规划支持政策的意见》两项与广大市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其中,为了解决企业“用地难”难题,除强化规划引导调控、优化加大计划统筹保障等现有政策措施外,《意见》还提出,要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建设,进一步保障民营和中小企业用地需求。
《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更新范围和实施方式,对建成区内历史城区、老旧小区、旧工业区、城中村等片区采用综合整治、功能调整、拆除重建等方式进行改造的活动,可纳入城市更新范围。《关于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土地规划支持政策的意见》弥补了民营和中小企业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缺少系统性政策支持的空白,有望进一步激发民营和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