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1月17日讯(记者 李雯娅 通讯员 于雪超) 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福山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名大货车司机神情闪躲、疑似酒驾,经现场酒精检测,结果已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往医院抽血检测。
当天20时40分许,烟台高速交警支队福山大队民警在执行日常勤务时,对一辆鲁B牌照的大货车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孙某神色慌张、眼神闪躲,怀疑其有酒驾嫌疑。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3毫克/100毫升,已经达到了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标准。
经民警询问得知,孙某和另外一个轮班司机张某是从青岛来烟,中午送完货物,吃饭时喝了酒,下午休息了一段时间就往青岛赶。由于张某是个新手,孙某就想着先上高速,到服务区再换张某开车,结果刚到收费站进口就被民警查到了。随后,民警带其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事后,孙某双手掩面,直呼后悔,如果驾驶证被吊销,也就意味着丢了工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