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烈士”获百万元抚恤优待 |
新标准实施两年多,烟台5位烈士获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约600万元 | |
- 2014年0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记者 曲彦霖 通讯员 苍劲 左珍
您还记得牟平区大窑镇林家店子村那个为了救人献出生命的林宪坤吗?他被评为烈士,日前烟台市牟平区副区长孙萍在相关负责人陪同下,专程看望了烈士林宪坤的妻儿及家属,并将烈士褒扬金及一次性抚恤金共113.13万元送到了他们手中。 事迹回顾 递出救命竿,不幸落入冰窟 “我家的顶梁柱去了……”2012年2月28日,烟台市牟平区大窑镇林家店子村林宪坤家里哭声一片,这一切都是因为2012年2月27日中午发生的意外。 2012年2月27日中午,林家店子村村民林永利为了方便,横穿结了冰的水库时掉进冰窟窿,扑腾着呼喊救命。 正在果园干活的妻子马树粉和邻居林宪坤听到呼救,便跑了过去。两人顺手拽了一根3米长的竹竿,走到距岸边20米的水库冰面上,将竹竿递给了林永利,希望借此将他拉出来。没想到这时两人脚下的冰面也裂了,他们也掉进了冰窟窿。 林永利习水性,又抓住了竹竿支撑了下来。而林宪坤和马树粉不会水,在冰窟窿里折腾了几下后不幸溺水身亡。那一年,林宪坤56岁,家里的顶梁柱就这样倒下了。事发后,当地街道办事处派人看望了两个家庭,并送去了慰问金。 随后记者从大窑街道获悉,鲁政函民〔2012〕40号文批准林宪坤同志为烈士,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日前,牟平区相关领导在区民政局、大窑街道相关负责人及林家店子村村干部的陪同下,已经将烈士褒扬金及一次性抚恤金共113.13万元送到了“农民烈士”林宪坤的妻儿及家属手中。 烟台5位烈士遵烈士抚恤优待新标准 “这里面包括中央财政发放的烈士褒扬金和县级政府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据烟台市民政局优抚科工作人员介绍,烈士抚恤优待标准遵循2011年8月1日实施的政策,“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这是烈士褒扬金部分;2011年《烈士褒扬条例》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这是一次性抚恤金的部分。” 据了解,自这一新标准出台后,烟台市共有孙宏伟、孙茂珲、郭金滔、林宪坤、全沾蓉5位被评为烈士,共计发放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约6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