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李先忠) 小孟是陵县项目东区管委会的一名工作人员,1月8号下午他在业务受理窗口为群众办理业务期间,意外地发现手机不见了。新买的手机被偷,小孟心里很是恼火,于是赶紧报了警。 当日下午三点钟左右,派出所民警通过仔细观看项目东区管委会的工作视频,发现上午10点一名办业务的男子鬼鬼祟祟,疑似顺走了小孟放在工作台上的手机。随后,民警通过小孟的指认和进一步的调查筛选,最终确定这名男子为作案对象。随后,民警立刻赶往该男子家中将其抓获,并在其家中搜出小孟被盗的白色智能手机一部。在事实面前,该名男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原来,这名男子姓李,1月8日当天去陵县县城为母亲办理养老保险,在填表期间发现办公桌上放有一部手机,便心起邪念,想占为己有,趁工作人员不注意将手机装入自己衣兜。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治安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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