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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行车4成司机滥用远光灯 |
交警:司机滥用远光灯违反交规,夜间会车时应做到“礼让三先” | |
- 2014年0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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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于鹏飞 近日,本报刊登了今年莱芜两会上,莱芜政协委员孟昭雪提出的建议治理夜间滥用远光灯的提案,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共鸣,许多市民拨打本报热线表示非常赞同这个提案。在莱芜,市民对汽车司机滥用远光灯的讨论声更是不绝于耳。很显然,违规使用远光灯已经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近日,记者在市区长勺北路与赢牟西大街路口、文化北路与龙潭东大街路口蹲点守候,发现车主违规使用远光灯的现象很普遍。 记者调查:约4成车主夜间滥用远光灯 1月13日17点,天色渐黑,记者来到市区长勺北路与龙潭大街十字路口,记者观察了近半小时,约有4成的车辆始终开着远光灯。其中,部分车灯还被改装成氙气大灯,灯光显得更加刺眼。车辆在交会时,多数司机并没有将远光灯调为近光灯。 18点左右,记者从文化北路与龙潭大街交会处驱车行驶至赢牟西大街,接近8分钟的行程,记者观察到,先后有9辆汽车开启了远光灯,两车交会前的100米距离内,刺眼的强光射进来,记者根本看不清正前方的任何物体,直到记者将灯光频繁闪了几次后,才有司机将灯光调为近光。 在书香美域小区附近的的哥徐师傅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干出租七八年了,载客途中发现很多司机不守规矩,尤其是一些年轻司机及女司机,一晚上都开着远光灯,我快开到跟前频繁闪几下,对方根本就不理睬你,这种行为确实很讨厌!”据徐师傅介绍,一直开远光灯的司机多以新手为主,对于一些改装后的氙气大灯,调成远光后,他根本就看不清前方路况,只能减速慢行。
市民吐槽:夜间开远光灯惹人烦 记者随机采访了近30位普通市民,提到汽车司机夜间开启远光灯的情况,超过八成的市民认为这是一种最让人反感的恶习,并希望交管部门能够加大查处力度,杜绝交通隐患的发生。 正在红石公园散步的市民刘倩谈起一些司机滥开远光灯的不良习惯,就气不打一处来:“大前天晚上,我骑着电动车准备去超市购物,在一段不宽的路上骑行时,正好碰到一辆别克轿车开着远光灯迎面驶来,那灯光照得人眼睛酸疼,连看路都模糊不清,为了避让这辆车,险些撞上了路沿石。”据刘倩回忆,等她停稳车后,准备上前找司机理论,可令人气愤的是,车子仍然开着远光灯迅速驶离了。 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光行人反感汽车司机夜间开远光灯的恶习,不少司机师傅碰到这类行为也很头疼。私家车主王宾说:“开远光灯危害不小,白晃晃的强光照得眼前一片空白,很多次我只能小心看着路边的隔离线才不致汽车偏离车道,真的得管管乱开远光灯的人!”
交警部门:滥开远光灯罚100元记1分 记者联系到莱芜市交警支队雪野大队教导员王勇,据王教导员介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5项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同时,第51条第3项也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夜间行驶应开启近光灯。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发现后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以100元罚款并记1分。 王教导员表示,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驾驶员瞬间致盲,这将对周围的行人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减弱,极易发生交通意外。“据统计,2013年雪野区域内由汽车司机滥开远光灯而导致的交通事故达五六起,为了减少交通隐患发生,我们大队每个月都会不定期开展1至3次针对汽车驾驶员违规开启远光灯的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整治效果很有成效。”王教导员说。 最后,王教导员提醒,夜间会车时,务必要做到“礼让三先”,如果遇到对方使用远光灯时,应立即减速慢行并通过闪动灯光通知对方使用近光灯;倘若对方仍然使用远光灯,应立即靠边停车让对方先行。另外,也呼吁广大司机朋友在驾驶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行车、用灯,以免使用“远光灯”给别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引发交通安全隐患。
一辆货车开启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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