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普通发票可到办事处二楼
2015年07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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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许建立) 自2014年12月份以来,历下区国税局在解放路办事处二楼增设普通发票领取点。具体业务办理要求如下:
  1.对于纳税人验旧时:
  小规模纳税人需首先登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预申请事项”—“发票类”—“发票验交旧申请表”填写发票验交旧申请表。
  个体纳税人领取机打发票直接填写验旧表;领取定额发票的个体纳税人不需要填写验旧表。
  个体和小规模纳税人最迟3个月验旧1次。
  2.对于纳税人领取发票时:
  纳税人需带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常开具发票的存根联,作废发票需带所有联次,验旧负数发票需带正负发票的所有联次;
  截至现在,已为150户左右纳税人提供了服务,领取了1200份发票,进一步方便和满足了辖区内纳税人就近领取发票的需求。七月初开始,个体纳税人发票为定额发票的可以直接来办事处普通发票领取点领取。
  地址:七家村49号解放路街道办事处二楼普通发票领取点。电话:8193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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