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00万到466万羊流镇“一直赖”
2015年08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山东康华专修学院与新泰市羊流镇人民政府产生纠纷后,泰安中院2009年9月作出了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确认被告新泰市羊流镇人民政府于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支付原告山东康华专修学院800万元。然而,羊流镇政府仅支付了200万元,剩余款项则一直没有及时履行。
  看到胜诉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康华专修学院的教职工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此事。2012年,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认可羊流镇政府应付共计496万元,2013年2月10日前偿还40万元,自2013年3月起每月26日前付款30万元,不间断付12个月计款360万元,剩余96万元每月26日前付款1.6万元连续付60个月。
  本以为钱不是事儿了,可是令山东康华专修学院教职工没想到的是,羊流镇政府并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仅在2013年1月支付10万,3月支付10万,4月支付10万,之后羊流镇政府再也没有履行义务。
     本报记者 侯峰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