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
上班时间不在岗镇政府一错再错
2015年08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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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泰安市人大代表刘梅元全程参与了执行过程,他表示,羊流镇政府是“一错再错”。
  “我觉得作为一个政府部门,这样的行为应该感到羞愧。”11日,泰安市人大代表、粥店社区党委书记刘梅元全程参与和监督了执行过程,他形容羊流镇政府在该案的做法是一错再错。
  “首先,作为党政机关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办事,不应该犯低级错误,给合作办学单位带来这么大的损失。其次,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应该积极去履行义务,如果真的对法院的行为不服,可以通过正规的渠道去反映和解决,而不是逃避执行。”刘梅元认为,在这些问题上,镇政府领导难辞其咎。
  他表示,即使乡镇公务员要集体外出,也应该至少留一人在办公室值班,羊流镇政府财政所全员不在岗的各种借口都站不住脚,“平时连周末都要留人在单位值班,更何况这样的工作日。”
  “我们提出‘诚信政府’的口号已经很久了,但是羊流镇政府的做法显然带了一个坏头儿。”刘梅元说,在诚信建设方面,政府本应该身先士卒,起到模范到头作用,可是羊流镇政府的做法却让全镇人民看了笑话。
  此外,第一次直接参与执行活动的刘梅元对“执行难”问题也有了更深的理解,“以前我们的社区也参与协助过法院执行案件,但是,11日这个流程走下来,确实体会到了执行人员身上的压力,也看到了执行工作的复杂和困难。
      本报记者 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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