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省出140个大明湖再生水
济南通过节水型城市复查
2015年08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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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1日讯(记者 蒋龙龙) 记者从济南节水办获悉,8月10日和11日,经考核组检查,济南市第三次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十二五”期间,济南市再生水回用量相当于140多个大明湖,“十三五”期间的节水和供水规划将在年内出台。
  2002年,济南市在获评国家节水型城市之后,每隔四五年就要迎来一次复查,今年已是第三次,此前两次分别在2007年和2011年。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复查的相应指标进行了一定调整,增加了海绵城市、水生态城市的考核内容。
  济南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节水基础设施建设上,截至去年底,全市已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13座、再生水设施273座,日污水处理总规模108.8万吨,污水处理率达96%,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名列前茅。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回用再生水1.7亿立方米,相当于140多个大明湖的水量。
  在地下水开采管理方面,从2001年起,济南有计划封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截至目前,已累计封闭深层水源井及企事业单位自备井370眼、浅水井2800余眼,有效减少了地下水开采。
  据了解,目前全市有47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达33%;领秀城、海尔绿城、盛世花苑等13个小区获得“山东省节水型社区(居住小区)”称号。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相关法律制度和管理办法也在研究和制定中。其中,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制定全市“十三五”期间的节水和供水规划,预计年内出台。《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济南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正结合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调研,预计明年底完成。
  此外,考核专家组还提出建议,济南应结合海绵型城市建设工作,抓紧编制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并重点加强供水管网改造、市政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和城区雨水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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