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丢失小叉车顺走他人车获罚
2015年08月1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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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1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张立新 迟玉燕) 在建筑工地上干活的工人发现自己的手推小叉车不见了,于是将他人的小叉车偷走。近日,岚山区法院以盗窃罪对其判处罚金五千元。
2015年1月,刘刚(化名)与其姐夫吴某开着面包车,到岚山区某建筑工地上收拾干活的工具,发现找不到自己的手推小叉车,于是顺手就把别人的一辆手推小叉车抬到面包车上拉走了。
公安民警接到失主报案后,发现在案发时间段离开建筑工地的面包车有作案嫌疑,遂对此车车主吴某进行调查。吴某又将公安民警调查的事情告知了刘刚。案发次日,刘刚投案自首,并退回了小叉车。
近日,岚山区法院以盗窃罪对其判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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