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投资公司开设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轻信高利息,网络放贷被骗
2015年08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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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上半年以来,滨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河南、四川等地群众报案,称自己在借助P2P网络借贷平台实施放贷过程中遭遇损失,金额几十万元不等。
  案情中所涉及的公司都是通过网络P2P借贷平台,以高息和承诺100%保本为诱饵,利用互联网针对不特定的网民进行集资活动。突然之间,借贷平台停止运营,法人代表和股东失踪,投资者的资金都打了水漂。此类犯罪案值巨大,以互联网为媒介,涉及面广,传播速度快,组织方式灵活但隐蔽性强,成为一种新型的经济犯罪手段。
  以上涉案的P2P融资平台运营模式一般为:客户在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后,通过第三方快捷支付或银行转账两种方式进行充值,充值后可对平台公布的借款项目投标出借资金。众多的资金出借者以不同利率竞相投标,网络平台在竞标结束后自动形成利率最低或者较低的贷款组合,从而将借贷双方自动匹配成借贷关系。借款期限有3天、1个月、2个月、45天等不限,到期后本金和利息自动结算到客户注册的账户内,客户可随时提现到自己绑定的银行卡内。
  民警提醒:出借人不应过分追求高利率的借贷回报,应当综合考虑利息收入和资金风险,作出理性的投资选择。避免借款人利用高息诱饵吸收大量资金后,直接卷款潜逃犯罪的发生。
(通讯员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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