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区设专兼职控烟劝阻员
2015年08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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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1日讯(记者 程凌润) 近日,莱城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控烟工作的通知》,要求医院、学校、宾馆、餐饮行业、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等做好控烟工作,并设有专兼职控烟劝阻员及时劝阻、制止吸烟行为。
  控烟工作重点单位包括建成区所有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宾馆、酒店、饭店、小旅馆、小饮食店、小洗浴、小美容美发店、网吧等,所有窗口单位;重点场所包括会议室、办公室、图书室、食堂餐厅、电梯间、卫生间等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车站、公园、广场、影剧院、博物馆、纪念馆、农贸市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的室外公共场所。
  莱城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各控烟单位在单位、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的标志,并设有专兼职控烟劝阻员,劝阻员要佩戴红袖章,及时劝阻、制止吸烟行为。
  同时,控烟单位要做到无吸烟现象,无烟蒂、无烟灰、无烟缸等烟具,在接待活动中不备烟、不敬烟、不吸烟,会议室、办公室不摆放烟具,建成区无烟草制品广告。
  据介绍,莱城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控烟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控烟工作各项举措;各单位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不在会议室、公共场所吸烟。同时,加强对所管辖公共场所的检查指导,强化劝阻吸烟工作机制,及时制止吸烟行为,并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站牌、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开展广泛控烟宣传,营造浓厚的控烟氛围。
  据了解,莱城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还将对公共场所控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对在复审中扣分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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